为规范有序做好我校2021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本着“以人为本、方便就近、维护公平”的原则,根据宜教发〔2021〕24号文件及经开区(屺亭街道)有关意见,特制订2021年宜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本校施教区适龄儿童。
二、施教区范围
东郊社区、三阳社区。
三、招生批次
(一)第一批次招生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施教区学生,可直接报名入学。
1.学生家庭(或学生与父母一方)拥有施教区正式户籍和房产,户籍与房屋产权证相一致。
2.学生家庭(或学生与父母一方)拥有施教区正式户籍(父母一方为户主)的。
3.学生父母(或父母一方)在施教区内拥有房产的(含非宜兴市户籍学生)。若房产是学生父母与直系上一辈共有的,原则上学生父母房产所占份额不低于30%。
4.学生随父母(或父母一方)在直系上一辈处落户且实际常年同住,直系上一辈在施教区拥有正式户籍和房产。
5.同时符合下列四个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1)父母在施教区稳定租住两年以上;
(2)父母与经开区(屺亭街道)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3)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4)父母按规定在本市持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至少入学前1年开始,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参保,无中断,补缴无效)。
另外,符合下列五种情况之一的,也可按正常入学办理:一是父母离异或学生为孤儿,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二是学生父母双方均为非施教区户口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长期因公出国(境)、长期支援边疆建设者,学生为施教区单立户口,或投靠亲属在施教区落户;三是在城区集体户口的子女入学,根据其实际常住地,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在常住地施教区学校入学;四是城市重点工程项目的被拆迁户子女入学,凭拆迁安置的相关手续,自主选择户口所在地或安置房所在地施教区的学校就读;五是引进的高层次优秀人才子女入学,凭市委组织部颁发的《高层次人才服务一卡通》,按就近入学原则,由教育局安排到相应的学校就读。
(二)第二批次招生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登记,经公开方式确认录取后入学。
1.学生家庭在经开区(屺亭街道)无户口和房产,但父母在经开区(屺亭街道)工作且在施教区内稳定居住的本市学生。需提供学生家庭户口本,房产证(含学生家庭,租房户房产证及房屋租赁合同),父母工作单位证明、父母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六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持续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等证明材料。
2.施教区内符合下列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取得居住证半年以上,按规定在本市持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与经开区(屺亭街道)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需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家庭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取得居住证半年以上且居住地在施教区内),房屋租赁证明;(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持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4)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年以上)或工商营业执照;(5)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户籍地出具的合法生育证明或征收社会抚养费收据。
四、招生办法
1.经开区实小实行按计划招生,第一批次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确保应收尽收。
2.在学校还有空余学额的前提下,再进行第二批次的登记与招生。如第一批次学额已满,则不再对外招收第二批次,但第二批次中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可先在学校负责登记,再由经开区(屺亭街道)社事局统筹安排到园区其他公办学校就读;如学校在第一批次招生后仍有空余学额,且第二批次登记人数超出空余学额数,则采用实名摇号的方式录取。
3.援鄂医务人员子女入学: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为宜兴市援鄂医务人员办好十大“暖心事”的通知》(宜政办发〔2020〕12号)精神办理。
五、具体安排
1.登记信息(6月16日~6月23日):学校招生入学信息平台开放;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上网登记或核验报名信息。
(注:学校招生入学信息平台入口和操作指南在学校微信公众号另行发布)
2.初审信息(6月24日~6月30日):招生入学信息平台关闭;学校初审网上报名信息。
3.“第一批次”现场报名(7月3日~7月4日):符合“第一批次”条件的学生到学校现场报名,验审材料。
4.资格复审(7月5日~7月8日):对现场报名的学生入学资格进行复审。
5.“第二批次”现场登记(7月9日):符合“第二批次”条件的学生到学校现场登记,验审材料。
6.公布审核结果(7月12日)。
7.招生结束(7月13日)。
六、现场报名须知
1.学生现场报名时需统一提交家庭户口簿、房产证、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幼儿素质报告单、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时还需提供(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施教区的居住证及房屋租赁证明;(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持续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年以上)或工商营业执照。(请提前复印好)。
如房产证暂未办理到位,可提供有效的购房合同和房屋已交付的正式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所提供的复印件必须清晰。
2.教育局、屺亭街道、学校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学生提供的复印件及证明材料进行复审,家长必须对提供证件、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学生入学资格,并由相关部门追究相应的责任。
3.所有已签订住房买卖合同但暂未交付的期房不作为施教区房产依据进行新生登记。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作为入学条件。
新生入学所递交的材料应为2021年6月23日(招生入学信息平台关闭)前办理到位。对7月中旬招生结束后在暑期补办的资料不再验审。
4.根据教育局招生政策,7月的新生登记数是精准规划和统筹安排新学期各项教学资源的基础,请监护人务必带适龄儿童少年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报名手续,逾期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适龄儿童少年,将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到其他学校入学。
5.请关注宜兴市经开区实验小学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相关招生动态。(二维码见文末)
6.招生咨询电话:80781102、80781105
宜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
2021年6月16日
一年级新生网上预报名二维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