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宜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招生方案
为规范有序做好2023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本着“以人为本、方便就近、维护公平”的原则,根据市教育局文件精神及经开区(屺亭街道)有关工作意见,特制订我校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批次
(一)第一批次
1.适龄儿童具有施教区正式户籍〔该户籍应与父母(含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相同,下同〕,并且属下列情形之一。
(1)适龄儿童父母(含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校施教区有独立房产。
说明:本方案提及的“房产”,应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一是有合法产权证;二是属住宅性质;三是实际居住。
(2)适龄儿童父母在我校施教区有共有房产(指父母与直系上一辈共有,原则上父母合计房产份额不低于总额的 30%)。
(3)使用直系上一辈房产入学的,应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适龄儿童随父母(或父母一方)在直系上一辈处落户;二是适龄儿童随父母与直系上一辈实际居住在一起。
2.属下列情形之一,持有相关证明,按正常情况入学办理。
(1)适龄儿童父母离异或是孤儿,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
(2)适龄儿童父母双方均为非施教区户籍的现役军人 (含武警) 或长期因公出国(境)、长期支援边疆建设者,适龄儿童为施教区单立户籍,或投靠亲属在施教区落户;
(3)适龄儿童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常住,父母中另一方为非施教区户籍的现役军人(含武警);
(4)城区重点工程项目的被拆迁户子女入学,凭拆迁安置的相关手续,自主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安置房所在地施教区的学校就读;
(5)引进的高层次优秀人才子女入学,凭市委组织部颁发的《陶都英才卡》,按就近入学原则,由屺亭街道安排到相应的学校就读。
说明:适龄儿童具有施教区正式户籍(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户主),并且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租住在施教区,确无房产的,经学校审核后,报街道统筹安排。(本条同时适用于集体户籍的子女入学)
(二)第二批次
属下列情形之一:
1.适龄儿童不具有施教区正式户籍,但父母(含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有独立房产。
2.同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一是父母双方在施教区取得居住证至少满1周年;二是父母(含父母一方)与屺亭街道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自己取得在本街道的工商营业执照;三是父母双方按规定在屺亭街道持续缴纳基本社会保险1周年以上(自查验日往前追溯1年,中间无中断,补缴无效)。
(三)第三批次
属下列情形之一:
1.参加第二批次摇号后未能录取的适龄儿童;
2.同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一是父母双方在施教区取得居住证至少满6个月;二是父母(含父母一方)与屺亭街道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自己取得在本街道的工商营业执照;三是父母双方按规定在屺亭街道持续缴纳基本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自查验日往前追溯6个月,中间无中断,补缴无效)或者父母一方在屺亭街道持续缴纳基本社会保险9个月以上(自查验日往前追溯9个月,中间无中断,补缴无效)。
三、招生办法
1.宜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实行按计划招生。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同步登记,分批审核。
2.第一批次结束学额已满,符合第二批次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屺亭街道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第一批次结束仍有余额,符合我校第二批次条件的学生数未达余额,则全部录取;超出余额,则采用摇号的方式录取。
3.第二批次结束学额已满,符合第三批次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屺亭街道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第二批次结束仍有余额,符合第三批次条件的学生数未达余额,则全部录取;超出余额,由屺亭街道视情统筹安排。
4.不符合第一、第二和第三批次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父母(含一方)在施教区有居住证和社保,可在开放第三批次登记时同步申请入学,由屺亭街道视情统筹安排。
四、时间安排
1.6月19日-6月22日:符合施教区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上网登记信息。(请于19号开始关注学校公众号,扫描一年级新生网上预报名二维码,认真填写信息。)
2.6月23日-6月28日:学校网上审核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登记信息。
3.6月29日-6月30日:符合学校第三批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和仍有入学需求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上网登记信息。(请于29号开始关注学校公众号,扫描一年级新生网上预报名二维码,认真填写信息。)
4.7月1日:第一批次网审后,接到校审通知的适龄儿童到学校提交材料,参加现场校审。
5.7月2日:第二批次网审后,接到校审通知的适龄儿童到学校提交材料,参加现场校审。若需要摇号,由学校组织摇号。
6.7月3日:学校网上审核第三批次和其他情况的登记信息;第三批次网审后,接到校审通知的适龄儿童到学校提交材料,参加现场校审。
7.7月5日:学校统一发布录取信息。
五、相关说明
1.本方案提及的正式户籍和房产证明,必须在每相应批次招生平台信息登记结束前办理到位。
2.网上审核之后,接到现场校审通知的适龄儿童,需根据学校提示到校提交家庭户口簿、房产证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还需带居住证、社保、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届时请关注招生平台短信通知及学校微信公众号)
3.家长必须对提供证件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适龄儿童我校入学及摇号资格,并由相关部门追究相应责任。
4.6月-7月的新生登记数是精准规划和统筹安排学校新学期各项教学资源的基础,请监护人务必随带适龄儿童,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报名手续,逾期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适龄儿童,将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协调入学。
5.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 监护人应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向教育局提出申请。
6.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港澳台商和见义勇为人员子女入学,参照相关精神办理。
7.网上初审仅是招生中的一个必要环节,“网审通过”这一结论不作为入学的最终依据。
六、施教区范围
东郊社区、三阳社区
7、招生咨询
敬请关注宜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相关招生动态。招生咨询电话:80781103 80781123